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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台县委党校继续保留“池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石台县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1-04-08 09:00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命名表彰第九届池州市文明单位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池州市文明单位的通报》,石台县委党校被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3月30日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石台县委党校进行文明单位表彰并授牌。
近年来,石台县委党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石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建立了由校委会统一领导、各科室落实的文明理论宣讲工作机制。在创建活动中,结合党校工作特点,坚持传统与创新并存、传承与发扬并举,扎实推进文明创建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理论宣传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成立宣讲志愿服务队,深入村、社区、企业一线开展志愿宣讲活动,在群众中营造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宣传氛围,为文明石台建设、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建设提供了思想引领和智力支持。

文明创建永无止境。石台县委党校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继续以创新的理念、务实的举措,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为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文:石台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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